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案件受理费

争议金额(人民币)仲裁案件受理费(人民币)
1000元以下的部分100元
1001元至50000元的部分按5%交纳
50001元至100000元的部分按4%交纳
100001元至200000元的部分按3%交纳
200001元至500000元的部分按2%交纳
500001元至1000000元的部分按1%交纳
1000001元以上的部分按0.5%交纳


案件处理费

由提出申请的当事人按案件受理费的30%与案件受理费一并预交(不足人民币3000元的按3000元计)。


来源:

广州仲裁委员会